2008年8月13日星期三

生不入官门

华人自古以来流传的一句老话, ‘生不入官门’, 至今仍影响着我们.

对法律一知半解的大众, 很多人一生中没听过什么377B条文, 377C条文, 跑去4D买3772 或 3773 五块大五块小的就大有人在.

当然, 若与上一代比较, 七,八字辈的后生才俊绝大部分都受过高深教育, 懂得说国语, 能与警官们沟通, 中香港连续剧毒较深的什至会向警官说, “我有权保持执默,

一切等我律师来了才说”虽然内心也很虚, 但至少相信律师到来后就会得救, 律师们在那个时刻就是我们的神.

但现在政府连我们仅余的信心也给摧毁了. 原来律师们也是泥菩萨过江, 自身都难保啊! 连律师工会也可能被政府控诉的情况下, 那么对法律蒙查查的你和我又将要如何自处呢?

都是先人有远见, 生不入官门就是处世之道矣

2008年8月12日星期二

我心中的老翁

我一直以来都很欣赏老翁, 他那文质彬彬, 不贪污, 不滥权的形象,深得民心, 至今亦如此.

我不是搞政治的, 亦非马华党员, 实不该对他们的党选有所评论, 但既然他们号称代表我国600多万华人, 就容许我说两句吧.

马华主席之争, 相信不外乎老翁与老蔡(细历)了.

若在太平年代, 老翁绝对是我的首选. 但如今属于乱世时期, 马华里外不是人, 看着快要树倒弥狲散的一刻, 我多么情愿他学学人家老泉, 先退一步, 留得青山在, 那怕没柴烧. 这是从惜才方面来想.

从合适度方面来看, 我觉得乱世是属于枭雄的时代. 何谓枭雄, 看看曹操吧! 书生如诗杰唯有叹生不逢时, 作为肯定不大, 与其做一个过度皇帝, 倒不如回乡种田,

闲时还可与三五知己吟诗作对. 孔子曾对他的门生说过, 若遇不上明君, 有识之士应该韬光养晦, 待它日明君上位时才为国效犬马之劳.

我心中的老翁, 你人在江湖, 双脚更在泥泊中, 其实我再多言也无补于事了, 也只能眼睁睁看着你...唉, 恕我今天多言了, 一路好走.

2008年8月11日星期一

'改信回教'座谈会

律师公会举办'改信回教'座谈会碰上了岸边的礁石, 随时还会有牢狱之灾, 纳吉说他活该, 不听纳吉言, 吃亏在眼前.

该会该不该开, 开门还是闭门开, 由谁来开, 几时开, 我觉得都不是根本的解决方法. 解决方法只有一个, 那就是斩草除根.

所谓万事都有它的根源, 爱有爱的根源, 恨有恨的根源, 罪恶有罪恶的根源.

那么这事故的根源又是什么呢?

根源就是我国五十多年来的种族化政治.

政治家将人民分而治之, 从中获得利益, 牢控整个政治版图. 结果牺牲了人民的自由, 幸福及团结.

当惺惺之火变成熊熊烈火, 或深藏不露的地下火时, 玩火的人恐怕制不住它.

唯有真正提倡'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才是治本的良方. 到时敏感的变不敏感, 什么都可以拿出来谈, 国家才会兴旺. 这药方国阵现在肯定不能用, 唯有盼望民联.

2008年8月8日星期五

违反自然性行为

每次当我看到我国高官发表一些似是而非的言论时, 都会感觉很心寒.

今早阅报后, 这种感觉又来了, 而且很强烈, 因为此官官位很高, 他的言论在外国人眼里是代表我国的, 他不是掌实权的女婿 (外国人不认识他, 讲话当他放屁而已), 而是位极人臣的内政部长, 赛叔叔.

其实在377B条文下, 赛夫应否被控告, 相信任何一位有公义的律师都可回答你.

可这就难为了我们的赛叔叔了. 他唯有自圆其说的把此案与贪污案相比, 把赛夫比作行贿者, 属于原告, 还说是国际惯例, 一般只提控行贿者.

但矛盾的地方就在于那377B 而非377C. 前者属于双方自愿发生违反自然性行为, 既是自愿, 那又何来的原告呢? 难道先告的就是原告, 后告者就要坐牢. 若此例一开,

他日将会有很多不睦的夫妇争先做原告, 因为据该条文, 违反自然性行为包括了口交在内, 一旦罪名成立, 可判监长达20年.

你可有想吐的感觉?

你吐不吐是阁下的小事, 国家的形象才是我们所关注的.

赛叔叔, 在此奉劝您, 若你不要国际舆论鞭挞你, 就不要学人乱用国际惯例, 你既然提到了国际, 国际就有义务出声. 私人教您一个办法, 避开媒体, 因您现在讲多错多.